月初接到某客户的传真,其中有这样一条:
“由于敝司叉车在借给供应商使用后,多次被损坏而不告知,敝司不但要频繁支付维修费用,且影响极坏。故请各供应商(特别是铜线、胶料厂商)送货时自行携带搬运工具,敝司不提供此项服务。
以上请各供应商务必知悉并切实执行,防止送货收货时产生不必要的争议。”
汗,
看来以后送货还要自带叉车了。
看来以后送货还要自带叉车了。不过目前此客户跟我订货不多,直接人工搬进仓库就可以了,所以暂时还不用叉车。
如果以后量产了,难道我还要去买台叉车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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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4-8 9:56:1 | 发布:bobbilulu | 分类:橡塑杂谈 | 评论:1 | 引用:0 | 浏览:
看来以后送货还要自带叉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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