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收到一份客户的传真,关于RoHS的环保信息,详细内容摘录如下:
根据RoHS的最新发展形势以及欧盟相关环保法规的提出,以下是目前需要控制或关注环保信息:
⒈关于十溴联苯醚限制使用:欧洲共同体法院(ECJ)2008年4月1日做出判决,认为欧盟委员会同意将溴代阻燃剂十溴二苯醚(deca-BDE)列入2002年颁发的2002/95/EC号决议关于《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》(RoHS指令)豁免清单的做法是无效的。十溴二苯醚于2008年6月30日起被禁止使用。
⒉PFOS的限制使用:2006/122/EC法规已经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限制使用,限制不得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、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.005%的物质,不得销售含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.1%的成品、半成品及零件。
⒊欧盟委员会预计在2008年提出RoHS修正案并于2010年生效,预计将增加项目:a.铍及化合物;b.四溴双酚-A;c.锑及其化合物;d.邻苯二甲酸盐类。敬请大家留意以便对应控制。
以上信息特知会各供应商,请贵司于来料,生产及出货予以控制!
